何謂「斡旋金」?
所謂斡旋金,是買方看中意房子後,如發生買賣雙方對價金或付款方式有差距的情況,由買方交付相當之金額,委仲介代理人在一定期間內向賣方展現誠意並爭取達成買方要求,
否則斡旋金必須無息全額退還。如果賣方承諾了您的承買條件並簽收時,斡旋金即轉成為定金,成為買賣價金的一部份。